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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答复:《关于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实施民营企业审批、收费阳光本的建议》

来源: 最后更新:2009-01-15 08:56:25 作者: 浏览:4342次

市工商联,陈卫星、甘培文、陈忠友、陈爱武、能力平、刘子牛委员:
    政协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1号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中有关事宜作说明和答复如下。
    一、行政服务环境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入不全,审批项目进入率不高。目前,全市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共43家,进入中心的仅23家;行政审批项目250项,仅进入89项。一些涉及到企业准入前置审批的重要部门尚未在中心设立窗口,除审批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因条件限制等因素外, 尚有应进未进的项目50项。二是部门本位主义还时有存在。部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对中心窗口的授权不够,窗口当作收发室,人员成了收发员,甚至还存在“两头受理’现象,既增加了办事环节,弱化了办事效率,也提高了群众负担和办事难度。三是部分单位派驻中心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部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少数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对中心工作认识不到位,派到中心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服务意识不强。更有少数部门把单位里表现较差、难于管理以至于无执法资格的临时聘用人员派驻到中心凑人数,导致行政审批事项无法办理。四是中心办公用房凸显不足,办公条件亟待改善。招标采购中心成建制划入后,一直租用会议中心会议室开展开标评标活动,不仅增加了经费支出,也不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尤其是下一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进入后,办公用房将更为紧张,相关设施亟待改善。
    二、采取措施及成效
    针对你们提出问题,中心高度重视并已有所行动,并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按照省政府皖政发[2007]28、29号文件要求,会同监察局、法制局对全市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窗口及项目进行调整,积极创造条件将应进未进的行政审批单位及项目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同时充实人员,明确职责,深入推动有关单位落实行政许可、审批职权的相对集中,认真落实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收费政策,努力实现审批、管理、收费制度的“八个转变”。二是认真贯彻宁政[2007]9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并联审批、首席代表和乡镇全程代理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和企业需求。三是按照把我市打
造成为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流程最优的最佳投资地的要求,不断拓展中心的工作内容和服务功能,将服务客商、服务经济建设纳入了中心的主要工作范畴。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在中心增设“行政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重点工业及工业配套项目(含农业和旅游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有关工作。与此同时,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推进会和窗口负责人联合会审机制,通过印制重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及窗口负责人联系卡、印发一次性告知单、阶段性深入企业调研、实行全程代理服务等方式,主动加强与省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及企业的协调联系,深受·企业及所在地的欢迎。
四是伞力做好重点工业项目的行政审批跟踪服务工作。结合外地实践经验和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国市重点项目行政审批进展情况一览表》,进一步明确项目审批主体、审批环节和审批内容,并建立月通报制度,及时将各审批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上网公示,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开创各部门主动为企业服务、竞相为企业做好服务的良好氛围。五是进一步创新方式,着力打造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针对今年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实际情况,抽调建委、工商、发改委、国土、环保等行政审批重点窗口负责人成立行政服务中心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组,建立领导组成员服务企业联系卡,实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充分调动领导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同时结合各自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申报资料、审批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窗口及
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印发《宁国市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一本通》,并通过设立公共信息查询台等方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行阳光服务,明白收费。六是以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目标,进一步加快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投资100余万元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非税收入系统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安装调试阶段,有望在7月底启动运行。完成了中心网站的改版建设和《宁国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度汇编》、《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制度汇编》的初步汇编工作,中心规范化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中。 
  联系电话:4110836
  联系人:耿宏启

宁国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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