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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来源: 最后更新:2007-05-30 11:06:00 作者: 浏览:1869次

       宁国市2007年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

任务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促进2007年我市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着力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的工作运转机制,根据《宁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挥分部2007年工作意见》,现将2007年全市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确定如下。

一、办公室

1、拟定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意见、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总结推广新农村建设工作经验,搞好信息交流,加强工作调研、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新农村建设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各工作组之间的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互学互评制度。 (责任单位:新农办)

2、以“学习谋划新农村、构建和谐新家园”为主题,以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内容,在全市农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新农办,各乡镇、街道)

3、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舆论宣传,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创业人员活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和创业典型的宣传。(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市直工委、统战部、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4、制定出台《宁国市鼓励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暂行办法》、《关于对宁发[2005]18号文件的补充完善意见》、宁国市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组织编制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新农办、发改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规划局)

5、以“心系故里、共建家园”活动为主题,广泛开展“干部联户、结对帮扶”、“部门进村、示范服务”和“百企联村、双赢发展”等活动,建立完善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直工委、工商联、新农办)

二、经济发展组

    1、围绕我市五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和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编制试点村、镇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2、扩大特色基地规模,新增经济林350公顷。加快效益农业建设,实施10万亩毛元竹和10万亩山核桃低产改造增效项目。新建一批标准化养殖小区,年家禽饲养量突破3500万羽。(责任单位:林业局、农委、科技局,相关乡镇、街道)

3、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机、渔业富民工程。加快山核桃、茶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力争年内新增有机、绿色食品认证3个。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名优农产品大联展。(责任单位:农委、林业局、科技局、质监局)

4、推进“315强龙工程”建设,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新增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责任单位:农委、林业局)

5、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能人大户和社会经济组织围绕主导产业,新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单位:农委、林业局、工商局,相关乡镇、街道)

6、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市场需求信息库,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责任单位:农委、劳动保障局、教体局)

7、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发展一批符合要求的乡村级连锁化农家店。(责任单位:商务局,相关乡镇、街道)

8、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内重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宁国一日游”线路,强化区域旅游联动,加大宣传促销力度。规范农家乐管理,开展星级农家乐评比活动,发展乡村农家乐特色旅游。(责任单位:旅游局)

9、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三农”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信贷担保方式,培育小额贷款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责任单位:人行、信用联社)

10、加强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及措施,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提供科学的气象服务。(责任单位:气象局)

三、村庄整治组

1、在全市农村普遍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集镇所在地、试点村和S215、S104省道及市乡主干道沿途村庄,力争使50个自然村庄达到整治要求。(责任单位:文明办、新农办、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2、推广建设环保型垃圾焚烧炉,逐步建立村庄卫生保洁、垃圾集中处置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污水治理,重点做好养殖小区、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室、农家乐饭店的污水处理工作。(文明办、农委、卫生局、旅游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3、推进街院改造,整治乱搭乱建、空心村和一户多宅,对少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庄,实行整体拆旧建新和建设农民新型社区,探索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贫困农民易地搬迁。(责任单位:建委、国土局、文明办、科技局、民政局,相关乡镇、街道)

4、组织春秋季节植树造林和绿化村庄、道路、庭院活动,建设村口林、水口林,重点开展试点村镇的绿化建设。(责任单位: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5、编制新增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镇规划,制定出台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指导、监督和把关,严格审批宅基地和批建住房,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村庄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实行连片改造和配套建设,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新建住房农户原宅基地。(责任单位:建委、文明办、国土局、规划局)

6、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开垦新增耕地500亩。(责任单位:国土局)

7、完善殡葬管理,开展乱埋乱葬治理工作,重点建设好试点村镇和景区的生态墓地。(责任单位:民政局,相关乡镇、街道)

四、基础设施建设组

1、加快省道和市乡道路改造建设,启动千秋关隧道建设,完成唐舍岭接线工程,建成岛鸿线,改造桥梅路和长高路。(责任单位: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林业局、城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2、全面完成“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任务。加快试点村镇村组道路建设,推进水泥路向大的自然村、中心村组延伸,逐步实现“组组通”和“户户通”。(责任单位: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3、 加强村庄防洪排涝、农田水利设施、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推行小流域综合治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推进水利上山,推广节水灌溉措施,实施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4、加大改水工作力度,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着手解决高氟、高砷、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年内按期解决5000名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责任单位:水务局、卫生局,各乡镇、街道)

5、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全年完成改厕9300座,其中试点村改厕率达到50%,非试点村达到20%。(责任单位:卫生局,各乡镇、街道)

6、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进国债沼气项目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500口,家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2处。(责任单位:农委、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7、加快农村电力线路整改步伐,进一步扩大电信通讯覆盖面,有计划地改造村庄电力、通讯杆线。(责任单位:供电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街道)

8、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农村信息服务,实施信息化村村通工程,推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局、信息化中心、电信局、移动公司)

五、社会事业组

1、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礼仪教育,纵深推进社区、村镇文明创建和文明户创评活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计生委、妇联、团市委,各乡镇、街道)

2、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加强中心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责任单位: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镇防保体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重点建设好试点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室。(责任单位:卫生局,各乡镇、街道)

4、加强农村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重点建设好3个以上试点乡镇文化站(文化宫)和试点村农民文体活动中心。推进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力争东部乡镇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文广局,各乡镇、街道)

5、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农村五保供养体制,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宁国”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7、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和普法教育力度,引导农民以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六、农村综合改革组

1、争创全省、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双培双带”活动,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等阵地建设,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村干部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农委、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2、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委,各乡镇、街道)

3、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责任单位: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4、积极探索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责任单位:人行、信用联社)

 

注: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是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共同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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