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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支付系统收费标准试行

来源: 最后更新:2005-12-02 11:31:10 作者:徐思佳 浏览:1795次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小额支付系统即将进入推广试点阶段,将于明年6月在全国推广。
  央行表示,根据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特点,按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研究确定了小额支付系统收费标准。
  据了解,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2万元以下的交易,目的在于为社会提供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实现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本次试点首批开通了5类业务: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普通借记、定期借记以及信息服务业务中的通用信息业务,可以办理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和养老金、个人储蓄通存业务以及代收水、电、煤气费等。上述业务此前需要老百姓在多家银行开户才能完成,通过新系统在一家银行即可实现。在小额支付系统开通前,银行同城清算系统也可处理客户跨行转账,不过其时效较慢,有时要一到两天。而随着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除支票等少数业务以外,同城清算系统将被取消,每笔业务不到1分钟即可到账。
  根据该标准,普通贷记、实时借记和实时贷记业务、支付类业务基准价格为0.5元/笔;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和定期贷记业务基准价格为0.08元/笔,异地支付业务按基准价格的150%收取汇划费用。同时,为了调节系统运行峰值,均衡各时间段的业务量分布,不同的业务处理时间段收费标准也不一样。(2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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