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今天是: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受抑制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05-08 08:56:59 作者:孟怀虎 浏览:876次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日前采取一系列措施抑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资源需求快速增长,进口依赖程度逐年提高。同时一些大量消耗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出口逐年增加,加剧了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也加大了国内资源和环境压力。经国务院批准,最近有关部门陆续采取下调或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停止加工贸易、提高出口暂定关税等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国家已经从5月1日起将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到11%,将煤炭、钨、锌、锡、锑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到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钼矿砂及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从6月1日起将黄磷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0%,将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零提高到5%。同时还将于近日出台禁止钢铁产品、磷矿石、稀土原矿加工贸易的措施。(8B9)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