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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财监200545号 最后更新:2005-05-08 08:54:43 作者: 浏览:1365次
我市财政局于日前出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奖励金额在200元~50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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