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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将按整车征税

来源:《人民日报》 最后更新:2005-02-17 15:12:58 作者: 浏览:1136次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商务部机电司司长李铭林近日透露,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即将出台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届时具有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可能将按整车给予征税。

  去年6月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汽车整车特征的认定范围作了详细阐述。因整车与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差别较大,一些厂商采取从国外进口零部件到国内组装的办法进行生产,这不利于发展我国自身的汽车零部件生产。

  李铭林还透露,为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取消保税区存放车辆的规定,商务部正抓紧与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协商,研究制定保税区现存车辆的处理办法。

   (2005年02月17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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