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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提案:关于加强民营经济人才工作的建议

来源: 最后更新:2012-03-19 16:40:30 作者: 浏览:2938次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 规划建设“英才苑”,并在合肥、杭州成立了人才工作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尽管如此,我市的人才工作也存在着政府“一头热”、企业不给力、政策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为增强我市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及自主创新能力,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放宽人才政策条件。宁发[201027号《宁国市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人才引进的学历、职称等硬件资质要求较高,例如院士、国贴、省贴专家、中高级职称等。由于我市区位优势不明显,近两年来,高层次拔尖人才实际引进人数较少。因此建议放宽对学历、职称等条件的限制,加大对硕士及本科学历人才的补贴力度,吸引更多的实用型人才为民营企业服务;对于企业引进的特殊管理及技术人才,为企业发挥较明显作用的、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人才,“不唯学历与职称论人才”,给予相应的补助,以鼓励不同层次的人才更好地发挥潜能。

二、放宽人数及专业限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宁组字[2010]26号《宁国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2010年起,三年内选拔100名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选拔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列入全市管理期限为2年,并实施相应的津贴制度。而每年申报享受该项津贴的人数较多,仅中鼎集团每年引进本科生120余人,“三年选拔100人”的指标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建议取消人数及专业限制,追加人才引进补贴经费,对凡来宁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给予一定的津贴补贴。对到企业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实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23年,让高校毕业生安心到企业工作,尽心为企业服务。

三、放宽奖励及补贴对象。市委宁发[201027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宁组字[2010]26号文件均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待遇,但是对于人才所在的企业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尤其是对于一些发展中的或处于艰难创业期的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给予优厚的待遇必须增加投入,增加人力资源成本。建议市委、市政府适当考虑给予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奖励或补贴,以鼓励民营企业重视人才,增强“人才强企”的认同感,吸纳和培养更多的人才,为企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创新研发能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四、营造宽松和谐的人才环境。目前,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对技术创新和人才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人才工作的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更新人才观念,重视人才,爱惜人才。加强人才政策的宣传,编印人才政策汇编,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开展走进企业宣讲人才政策等活动。每年召开一次人才工作暨优秀人才表彰大会,对高级技术专家、企业优秀管理人员、蓝领精英等各类优秀人才及重视人才的民营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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