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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 最后更新:2011-04-07 16:06:34 作者: 浏览:2021次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自201121日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收取。

此次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13个部门,包括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营业执照副本收费等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的是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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